安盈接受以下類型的文件為股東或成員信息證明:政府登記機構所簽發的官方文件、在職證明或公司存續證明、公司章程或組織架構文件。所提交文件需包含以下信息:法人實體名稱、公司註冊資料、股東詳細資料(包括姓名、持股數量及持股比例)。同時,文件需明確標示公司最終的受益所有人(UBO)。
可接受的文件類型包括:政府登記機構文件、在職證明、公司章程或組織架構文件。文件需清楚列明:法人實體名稱、公司註冊資料、目前董事名單。
企業需提供在職證明或同類文件,以證明其處於合法存續狀態。相關文件應至少包含:公司名稱及註冊地址、註冊地信息、現任董事、高階主管及受益所有人(如適用)。
企業需提供授權代表名單,明確以下人員:經授權可代表公司簽署協議及合約的人員、實際控制人及受益所有人、有權代表企業提交申請及進行業務操作的人員。
為確保合規審核的一致性,安盈對企業結構中的關鍵角色定義如下:控制人,指對企業經營、管理或決策有重大影響的個人,包括高階主管(如CEO、CFO、COO等)或履行類似職責的人員。董事,指經任命或選舉進入董事會、參與公司治理與決策的人員。董事可以為內部人員或獨立董事,部分情況下也可能同時屬於控制人。受益所有人(UBO),指直接或間接持有或控制企業25%以上權益的個人,或對企業擁有實際控制權的自然人。
企業需揭露其是否處於以下狀態:監管/監督狀態,由法院或監管機構指定監督人員,對企業合規性進行審查;接管狀態,由獨立接管人接管企業經營,通常用於債務處置或風險控制。
若企業結構涉及信託,需額外揭露以下角色:委託人(Settlor),設立信託並轉移資產的個人或實體;受託人(Trustee),負責管理信託資產並履行信託責任的主體;受益人(Beneficiary),享有信託利益的個人或群體;保護人 / 控制人(Protector),對受託人進行監督的獨立角色(如設立)。
安盈堅持以下合規原則:信息真實、完整、可追溯;企業結構透明,權屬清晰;嚴格識別受益所有人及控制關係;持續滿足反洗錢(AML)及反恐融資(CFT)要求。通過上述機制,我們確保平台參與主體的合法性與透明度,建構安全、可信賴的數字資產服務環境。